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8-739 |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雒容段)检测 | |||||||||||
建设单位 |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8140000.00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柳州中衡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众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广西万翔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人民币肆佰零柒万元 (¥4070000.00元) | 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肆仟元(¥4884000.00元) | 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肆仟元 (¥4884000.00元)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人民币肆佰零柒万元 (¥4070000.00元) | 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肆仟元(¥4884000.00元) | 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肆仟元 (¥4884000.00元)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检测资质,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检测能力。的项目实施能力;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新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业绩要求 | 近3年具有单项合同200万及以上的检测业绩。 | / | / | / | ||||||||
诚信要求 | 已按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办理诚信卡。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粟一强 | 陈子羽 | 张伟玲 | ||||||||
证号 | 4502000039 | 4502000171 | 4502000636 | |||||||||
其他要求 | /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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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12 月2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 1月 2 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673525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
备注:1、具体项目公示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中的内容进行修改、扩展或删除;
2、详细评分汇总情况附件应公示各单位资信评审评分汇总、技术标评分汇总、商务标评分汇总、详细评分汇总(仅公示各单位商务、技术、资信评分总分,无需公示各评分标准细项得分);
3、如为货物招标,应将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符合性技术参数作为附件一并公示;
4、本表应由评标委员会填写,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上传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格;
5、评标委员会填写完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格后应删除备注栏的相关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