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YL2018-146 |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柳东新区花岭大道东延线绿化工程 | |||||||||||
建设单位 |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20日 北京时间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5637506.49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5205476.95元伍佰贰拾万伍仟肆佰柒拾陆元玖角伍分 | 5246726.00元伍佰贰拾肆万陆仟柒佰贰拾陆元整 | 5398153.32元伍佰叁拾玖万捌仟壹佰伍拾叁元叁角贰分 | |||||||||
投标报价(合同价) | 4995476.95元肆佰玖拾玖万伍仟肆佰柒拾陆元玖角伍分 | 5036726.00元伍佰零叁万陆仟柒佰贰拾陆元整 | 5188153.32元 伍佰壹拾捌万捌仟壹佰伍拾叁元叁角贰分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资质条件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业绩要求 | 无 | / | / | / | ||||||||
诚信要求 |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评标当天招标组织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及证号 | 项目经理: 刘洋 证号:粤1500102253260 | 项目经理: 冯成果 证号:粤144151531751 | 项目经理: 彭琍 证号:粤144070808209 | ||||||||
其他要求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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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11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23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园林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2966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备注:1、具体项目公示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中的内容进行修改、扩展或删除;
2、详细评分汇总情况附件应公示各单位资信评审评分汇总、技术标评分汇总、商务标评分汇总、详细评分汇总(仅公示各单位商务、技术、资信评分总分,无需公示各评分标准细项得分);
3、如为货物招标,应将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符合性技术参数作为附件一并公示;
4、本表应由评标委员会填写,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上传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格;
5、评标委员会填写完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格后应删除备注栏的相关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