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福邸东苑工程监理
澄清通知1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已做调整,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图纸。
二、原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现改为“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柳州市城中区楼梯山附近的龙船山路以东地块。地下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及相关设备用房,地上建筑为商业和住宅楼,地上部分为装配式建筑,采用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总建筑面积220877.54平方,其中地下室75864平方,地上部分145013.54平方,具体如下:(一)地下室:(1)地下室为2层,负一层建筑面积为60703.53平方,层高3.9米;负二层建筑面积为15160.47平方,层高3.6米。(二)地上部分:(1)1#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555.67平方,11层,建筑高度34.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2)2#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4704.20平方,11层,建筑高度34.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3)3#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4473.13平方,11层,建筑高度34.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4)4#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4194.5平方,11层,建筑高度34.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5)5#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426.6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8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6)6#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426.6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7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7)7#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982.81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7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8)8#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4375.37平方,11层,建筑高度34.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9)9#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4453.87平方,11层,建筑高度3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0)10#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6906.36平方,9层,建筑高度29.1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1)11#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644.81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8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2)12#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426.6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9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3)13#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1342.05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8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4)14#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1342.05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8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5)15#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426.6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7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6)16#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426.6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8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7)17#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0426.6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8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18)18#楼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479.12平方,13层,建筑高度38.9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
三、原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56002万元”,现改为“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6700万元”。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以下几点进行修改:
①. 原“3.3.4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934.79万元【备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最高投标限价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应列明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计算方法,本工程计费额为56002万元,施工监理收费基价=934.79万元;本工程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934.79万元(施工监理收费基价)×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934.79 万元•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监理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 最高投标限价×(1-20%) ,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现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1079.97万元【备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最高投标限价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应列明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计算方法,本工程计费额为66700万元,施工监理收费基价=1079.97万元;本工程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1079.97万元(施工监理收费基价)×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79.97万元”;
②. 原“3.3.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现改为“3.3.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只能有一一个有效报价,且监理费的下浮系数必须大于或等于20%”。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现改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只能有一一个有效报价,且监理费的下浮系数必须大于或等于20%”。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条件原“2.8履约保证金:监理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1)”,现改为“2.8履约保证金:监理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2)”。
七、本工程原定于2021年9月9日 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现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延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 月15日 9时30分。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