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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君武路延长线工程(一期)检测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9-06-11 浏览次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2019-293

项目名称

柳州市君武路延长线工程(一期)检测

建设单位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19610北京时间0930

开标地点

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5988910.00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西万翔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科创校准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众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肆仟壹佰贰拾贰元叁角整(¥3174122.30元)

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壹仟玖佰零肆元叁角整(¥4371904.30元)

人民币肆佰零柒万贰仟肆佰伍拾捌元捌角整(¥4072458.80元)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人民币叁佰壹拾柒万肆仟壹佰贰拾贰元叁角整(¥3174122.30元)

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壹仟玖佰零肆元叁角整(¥4371904.30元)

人民币肆佰零柒万贰仟肆佰伍拾捌元捌角整(¥4072458.80元)+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1)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本招标范围的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检测资质证书;

2)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范本“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1)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2)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

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1)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2)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

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1)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2)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

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财务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或在建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

1、柳州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01~03标段)工程检测—01标段检测,2、柳州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检测,3、桐油山一号人防工程检测,4、柳州市沙塘至沙浦道路(江湾大道-古灵大道)地下综合管廊检测工程,5、柳州市滨江路工程-江湾大道至古灵大道段(K1+000~K3+116.275)工程质量检测

1、柳州市柳东新区江滨居住生活区路网纬六路Ⅱ标段(ZK1+774~ZK2+222.616)工程

1、柳州市柳东新区曙光大道工程检测Ⅱ标段(K2+360~K4+900段),2、柳州市柳东新区核心区及周边片区路网-横四路、横七路、纵十六路工程检测


     

本地化服务要求

要求投标人在工程检测所在地有:

(1)固定的检测场所(持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2)固定的检测人员(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

(3)满足所承接检测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4)异地检测机构需通过计量认证,其检测操作人员、授权签字人及设备与检测机构本部均不得共用,同时应满足《检测管理规定》的资质条件。异地检测机构不能开展超越其资质认定证书范围的项目检测。

(5)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要求。

1、符合固定的检测场所(持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2、符合固定的检测人员(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3、满足所承接检测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4、满足资质认定证书范围的项目检测;5、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要求

1、符合固定的检测场所(持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2、符合固定的检测人员(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3、满足所承接检测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4、满足资质认定证书范围的项目检测;5、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要求

1、符合固定的检测场所(持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2、符合固定的检测人员(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3、满足所承接检测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4、满足资质认定证书范围的项目检测;5、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要求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张艳

罗旋江

卢国词

证号

4502000480

4502000349

4502000211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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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及依据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19 年6月1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9 年6月13日

异议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四、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柳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0772-2824031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五、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