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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工程(地块一)

2019-04-24 浏览次数: 来源: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柳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工程(地块一)

澄清说明(一)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做以下更改:

1、本工程的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3.1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5%万元【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更改为:

2、本工程的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技术标得分低于60分的投标应否决)

、评标基准价计算为方法二:平均价法评标基准价=K*{B1+B2+…+Bn-Max(Bi)-Min(Bi)}/(n-2)(N>5时);

评标基准价= K*(B1+B2+…+Bn)/n(N≤5时)。

K= 0.98 (K从0.96、0.97、0.98三个数值中选择)

N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个数,Bi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评分(满分90分)以投标报价(合同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0.5~1),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