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工程(地块一)
澄清说明(一)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做以下更改:
1、本工程的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3.1履约保证金
☑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5%万元【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更改为:☑ 否
2、本工程的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技术标得分低于60分的投标应否决)
⑴、评标基准价计算为☑方法二:平均价法评标基准价=K*{B1+B2+…+Bn-Max(Bi)-Min(Bi)}/(n-2)(N>5时);
评标基准价= K*(B1+B2+…+Bn)/n(N≤5时)。
K= 0.98 (K从0.96、0.97、0.98三个数值中选择)
N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个数,Bi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⑵、投标报价(合同价格)评分(满分90分)以投标报价(合同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为满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0.5~1),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