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9- 039 | ||||||||||
项目名称 | 110kV月都雀线10#~15#(110kV月穿都雀线11#~16#)迁改工程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2月2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0636550.64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广西坤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贰万肆仟捌佰贰拾元贰角陆分(¥10124820.26元) | 人民币壹仟零肆拾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叁元叁角整(¥10421753.30元) | 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叁万玖仟玖佰伍拾壹元零捌分 (¥10439951.08元)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人民币玖佰柒拾贰万肆仟捌佰贰拾元贰角陆分(¥9724820.26元) | 人民币壹仟零贰万壹仟柒佰伍拾叁元叁角整(¥10021753.30元) | 人民币壹仟零叁万玖仟玖佰伍拾壹元零捌分 (¥10039951.08元)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是指在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 / | /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马瑞建 | 覃珍诚 | 蓝日联 | |||||||
证号 | 桂建安B(2011)0000527 | 桂建安B(2014)0003770 | 桂建安B(2012)0003113 | ||||||||
其他要求 | /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没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含)以上资质,资格评审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2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2月25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招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