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2
一、项目名称:三柳高速凤山连接线地下通道改造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 柳城建标第(2018) 23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10月16日
四、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变更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2、原“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三柳高速凤山连接线地下通道改造工程,拟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50km/h,路幅宽 40m。路线西起于三柳高速凤山互通凤山收费站,东至融江西岸凤山融江大桥下规划道路,设计桩号范围 K0+000~K1+433.159,设计长度 1386.629m。项目下穿开山寺前广场,下穿道路范围为 K0+344~K0+512,此范围道路上方设置长度为 168m 的地下通道。项目东段的主路接凤山融江大桥,两侧辅路则与主路分离,两侧辅路连接下穿于融江大桥的江边规划道路,道路中心线与现状一级公路重合。”,现变更为“本工程为三柳高速凤山连接线地下通道改造工程,拟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 50km/h,路幅宽 40m。路线西起于三柳高速凤山互通凤山收费站,东至融江西岸凤山融江大桥下规划道路,设计桩号范围 K0+055~K1+200,设计长度 1145m。项目下穿开山寺前广场,下穿道路范围为 K0+344~K0+512,此范围道路上方设置长度为 168m 的地下通道。项目东段的主路接凤山融江大桥,两侧辅路则与主路分离,两侧辅路连接下穿于融江大桥的江边规划道路,道路中心线与现状一级公路重合。”
3、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项中,
投标人地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北路2号
投标人名称:广西柳城盛迦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现变更为“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
4、原“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财务能力(满分5.00分):提供(考核期内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年得 4分。提供2018年财务预测报告的得1分”,现变更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财务能力(满分5.00分):提供(考核期内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得 4分。提供2018年财务预测报告的得1分”。
5、原 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通用条款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1.13.1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有)特征描述不符的情况,按新的项目特征和专用条款1.13.2款的原则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1.13.2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原工程数量的±15 %以内,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基础和费率计算进行调整外其余不予调整;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原工程数量的±15%,①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应综合单价按1.13.3约定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重新组价,②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应综合单价按1.13.3约定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1.13.3因设计变更而新增的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变更估价条款执行。”,现变更为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2款执行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2款执行 。”
6、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已做更改,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已做变更,请各单位下载最新文件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广西柳城盛迦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