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8-451 | ||||||||||
项目名称 | 江湾村安置房(一期)项目设计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9月1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9369013.00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万零柒仟捌佰叁拾元整(¥15107830.00元) | 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玖万捌仟叁佰陆拾伍元整(¥15398365.00元) | 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万零肆仟陆佰柒拾伍元整(¥15204675.00元)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万零柒仟捌佰叁拾元整(¥15107830.00元) | 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玖万捌仟叁佰陆拾伍元整(¥15398365.00元) | 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万零肆仟陆佰柒拾伍元整(¥15204675.00元) | ||||||||
让利幅度(%) | 22.00% | 20.50% | 21.50%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财务要求 | 需提供2015-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业绩要求 | / | / | / | / | |||||||
诚信要求 | / | / | / | /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奚海冰 | 杨辉 | 林耀义 | |||||||
证号 | 023101093 | 044500245 | 044500241 | ||||||||
其他要求 | 无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 年 9月2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 年9 月28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
备注:1、具体项目公示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中的内容进行修改、扩展或删除;
2、详细评分汇总情况附件应公示各单位资信评审评分汇总、技术标评分汇总、商务标评分汇总、详细评分汇总(仅公示各单位商务、技术、资信评分总分,无需公示各评分标准细项得分);
3、如为货物招标,应将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的符合性技术参数作为附件一并公示;
4、本表应由评标委员会填写,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上传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格;
5、评标委员会填写完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格后应删除备注栏的相关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