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兴云名坊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7--001 | |||||||||||
项目名称 | 祥源兴云名坊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5月15日 北京时间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3900000.00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快德力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广西全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 | |||||||||
让利系数 | 20.42% | 27.27% | 18.12% | |||||||||
投标报价 | 11204500.00元 | 10300000.00元 | 11508500.00元 | |||||||||
暂估价 | / | / | / | |||||||||
暂列金额 | 700000元 | 700000元 | 700000元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 | / | /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 | / | /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C级或C 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同时具有曳引式电梯类C级或C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且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诚信要求:无要求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财务要求 | 3年(一般为三年),指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业绩要求 | 无 | / | / | / | ||||||||
诚信要求 | 无 | / | / | /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注册证号 或职称证号 |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 未按投标人须知及第五次澄清通知有关财务报表要求提交财务报表,不通过资格评审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5月 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 18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