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条款“商务文件其它评分(满分100.00)”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评分标准:
投标人资质情况(0.0~20.0分) | (此项满分20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综合资质得20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得18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15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得12分。 |
现更改为:
投标人资质情况(0.0~20.0分) | (此项满分20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得20分;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得15分。 |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各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内容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