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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钢一中学凤凰岭校区1#、2#教学综合楼项目第4次澄清

2017-11-02 浏览次数:

柳州市钢一中学凤凰岭校区1#、2#教学综合楼项目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原“柳州市钢一中学凤凰岭校区1#、2#教学综合楼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1、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修改为: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两年的,每个得0.5分;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2分;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本部分可由经济类专家评审或者技术类专家评审,也可以在汇总评分前全体评委一起评审。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现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 11月10日9时00分。

相应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余条款不变。

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特此通知。

 

 

建设单位(盖章):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盖章):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