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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大数据产业园一期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第一阶段)澄清说明一

2022-08-03 浏览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7月份的社保缴纳尚未到截止时间故无法查询7月份缴纳证明,现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标标准附件3评分细则中人员配置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原:备注∶(1)供应商均须提供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公司缴纳的2022年5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其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若有退休人员,须身体健康,并提供聘用合同、退休证明资料扫描件),以及真实有效的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备注∶(1)供应商均须提供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公司缴纳的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若有退休人员,须身体健康,并提供聘用合同、退休证明资料扫描件),以及真实有效的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计分。

原投标文件格式18中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各人员对应的相关证书。

现更正为:投标单位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各人员对应的相关证书。

 

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澄清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相应内容相应改变,其他内容不变,如有异议,请在本次澄清通知发布之日起二日内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