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北片区经二路段10KV桂中大道北线二桥支、茅洲支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原“河东北片区经二路段10KV桂中大道北线二桥支、茅洲支架空线路迁改工程”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条款修改为:
履约担保 | □否 ☑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均为合同价的10%(不超过 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7 条款改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为: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金额为 万元[均为合同价的10%(不超过 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期限为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及承包人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 。
建设单位(盖章):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盖章):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