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都旅游道路工程(A段)监理
澄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1)监理机构和诚信评分标准(满分100分)中:原“总监理工程师奖项(满分0.50分):三年内(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一个加1分,区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3分,有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1分。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累计;不同项目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0.5分(认定的奖项同企业)”,现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奖项(满分0.50分):三年内(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一个加0.5分,区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3分,有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1分。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累计;不同项目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0.5分(认定的奖项同企业)”。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按最新公布的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1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