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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都旅游道路工程(A段)监理澄清通知1

2021-12-22 浏览次数:

龙都旅游道路工程(A段)监理

澄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2(1)监理机构和诚信评分标准(满分100分)中:“总监理工程师奖项(满分0.50分):三年内(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一个加1分,区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3分,有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1分。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累计;不同项目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0.5分(认定的奖项同企业)”,现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奖项(满分0.50分):三年内(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一个加0.5分,区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3分,有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经历的一个加0.1分。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累计;不同项目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0.5分(认定的奖项同企业)”。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按最新公布的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1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