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别院46#-52#楼工程施工澄清通知2
各投标单位:
一、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清单中税前清单编码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修改如下:
1、46#楼主体建筑单位工程:税前项目清单“钢材运输增加费”的清单编码010515001001修改为010515001004。
2、47#楼主体建筑单位工程:税前项目清单“钢材运输增加费”的清单编码010515001001修改为010515001008。
3、48#楼主体建筑单位工程:税前项目清单“钢材运输增加费”的清单编码010515001001修改为010515001012。
4、49#楼主体建筑单位工程:税前项目清单“钢材运输增加费”的清单编码010515001001修改为010515001016。
5、50#楼主体建筑单位工程:税前项目清单“钢材运输增加费”的清单编码010515001001修改为010515001020。
6、51#楼主体建筑单位工程:税前项目清单“钢材运输增加费”的清单编码010515001001修改为010515001024。
7、52#楼主体建筑单位工程:税前项目清单“钢材运输增加费”的清单编码010515001001修改为010515001028。
8、修改后控制价金额不变。
二、如有异议,请在本澄清通知发布之日起至三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三江祥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0 月29日 2021年10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