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类别 | 招标方式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15292961.19元)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14157961.19元) | ||||||||||
暂估价 |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 ||||||||
暂列金额 | 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 | 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 | 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无 | 无 | 无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无 | 无 | 无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财务要求 | 三年(一般为三年),指2018至2020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 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资格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近三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施工范围包含园林景观绿化的工程
| 资格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无 | 资格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1、庐江县金牛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生态环境工程,合同金额:2179.6万元; 2、长岭居禾岭路、禾丰二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合同金额:3382.11万元; 3、西乡街道企龙山公园新建工程,合同金额:9119.02万元; 4、茂名市颐年苑项目一期工程完善装修及内部配套设施建设项 目,合同金额:3227.99万元; 5、防城港市第七小学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2862.79万元; 6、柳江区新兴工业园柳石路东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五路道路工程,合同金额:5474.26万元; 7、北部湾大学新校区西区18#学生公寓楼工程,合同金额:2141.16万元; 8、防城港市中心区“三横二纵”路网工程1号路3标,合同金额:2833.16万元; 9、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百色信息中心二期,合同金额:3380.47万元; 10、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27067.19万元; 11、桂林漓江东岸生态慢行步 道建设项目城中段(虞山桥-漓江桥段)施工,合同金额:1373.82万元。 | 资格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无 | |||||||
诚信要求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李登启(职称证号:1535995) | 王勇军(职称证号:0043829) | 罗绍松(职称证号:GX12020014684) | |||||||
技术负责人 | 韦雁群 | 赖秀祝 | 王华 | ||||||||
其他要求 | 无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0年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0年25日 | ||||||||
异议方式 |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三江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861362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