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类别 | 招标方式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招标控制价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浮动幅度值/费率))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监理资质]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一般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工程竣工意见书为准,时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 1、大唐•天城项目,建安费50000万元 2、大唐•天悦项目一期,建安费37300万元 3、五象新都(互联网智慧民生小区)建新花园工程,建安费42000万元 4、太平金融大厦,建安费48300万元 | 1、南宁市淡村路4号市政府宿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建安费10797万元 2、家和湾花园G区二期(2标段)建设工程项目,建安费30000万元 3、银泰•王府城市花园,建安费9800万元 4、广西大学君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工程,建安费18303万元 | 1、鼎盛•中央城南区(三期)工程,建安费50000万元 2、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大楼,建安费10471万元 3、百色市新拉域小学EPC工程监理服务,建安费10763万元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营运用房建设项目,建安费26000万元 | |||||||
诚信要求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招标人不接受在最近1年度(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1个年度)柳州市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中评定等级为较差的企业参加投标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不存在最近1年度(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1个年度)柳州市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中评定等级为较差的情况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不存在最近1年度(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1个年度)柳州市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中评定等级为较差的情况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不存在最近1年度(指考核情况通报下发之日投标截止之日最近的1个年度)柳州市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中评定等级为较差的情况 | |||||||
人员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李斌(注册编号:45004765;身份证号:452223******0053) | 何志勇(注册编号:45007385;身份证号:4521331******0316 ) | 梁俊(注册编号:45001680;身份证号:4501041******1575) | |||||||
其他要求 | /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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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