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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江湾郡(一期)10KV专变及配变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09-01 浏览次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2021北部-058

项目名称

中房江湾郡(一期)10KV专变及配变工程

建设单位

柳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8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805开标室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29271980.26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贰仟柒佰肆拾玖万玖仟贰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27499277.18元)

人民币贰仟捌佰陆拾壹万贰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伍分

 (¥28612812.55元)

人民币贰仟捌佰陆拾贰万柒仟肆佰伍拾陆元贰角贰分

 (¥28627456.22元)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玖万玖仟贰佰柒拾柒元壹角捌分 

(¥25499277.18元)

人民币贰仟陆佰陆拾壹万贰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伍分

(¥26612812.55元)

人民币贰仟陆佰陆拾贰万柒仟肆佰伍拾陆元贰角贰分

(¥26627456.22元)

暂估价

人民币元整(¥0.00元)

人民币元整(¥0.00元)

人民币元整(¥0.00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元)

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元)

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元)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二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财务要求

 三年(一般为三年),指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资格业绩:无要求

加分业绩:无要求

诚信要求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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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

彭聪(注册编号:桂245141651904;

身份证号:532126********1315)

谢祥华(注册编号:桂245121222460;

身份证号:450521********6224)

马黎明(注册编号:浙133060810400;

身份证号:330103********1637)

专职安全员

秦政(身份证号:450921********3633)

李柏恩 (身份证号:450923********7719)

戚柳沙(身份证号:330681********294X)

技术负责人

陆永新

容泽强

朱国阳

其他要求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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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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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1年9月3日

异议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五、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2-2151013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六、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