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21市招标办-232 |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紫荆花园紫荆街、紫荆馆和紫荆创意园工程勘察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祥云盛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29日 北京时间 9时30分 | |||||||||
评标时间 | 2021年8月2日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566469.50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土木勘察检测治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佰零壹万捌仟贰佰零伍元壹角捌分 (¥1018205.18元) | 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叁仟伍佰贰拾贰元柒角肆分 (¥1143522.74元) | 人民币玖拾万零捌仟伍佰伍拾贰元叁角壹分 (¥908552.31元) | |||||||
勘察费打折系数 | 0.65 | 0.73 | 0.58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工程测量)甲级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乙级 | ||||||
财务要求 | 需提供2018-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 2018-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 2018-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加分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合同价(承接项目薪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勘察项目业绩 | 1、 江湾村安置房项目勘察 2、 柳州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项目勘察 3、 中房绿苑项目勘察 4、 中房丽园(二期)工程勘察 | 1、 景秀龙腾项目勘察 2、 广西科技大学洛可可设计学院项目勘察 3、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创业园二期(智能电网标准厂房)项目勘察 4、 柳江区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1、 海能·龙福郡一期工程勘察 2、 中房绿景(二期)3#、4#地块勘察 | ||||||
信誉要求 | 无要求 | / | / | /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邓君君 证号:AY134500316 | 姜广占 证号:AY104500239 | 喻学文 证号:AY064500005 | ||||||
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交近3 个月(2021年4 月至2021 年6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5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