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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23#、24#、25#、26#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设计

2017-07-20 浏览次数:

鹿寨县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23#、24#、25#、26#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西鹿寨联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鹿寨县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23#、24#、25#、26#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设计,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鹿发改规划[2017]3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柳州鹿寨兴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鹿寨联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HLZ2017-14  

2.项目名称:鹿寨县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23#、24#、25#、26#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设计

3.地点: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279号(原职教中心)

4.招标范围:承担施工图的设计、修改、完善工作(包括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技术配合。

5.工程规模:建安费用约为9500万元,设计费约291万元,主要新建23#、24#、25#、26#标准厂房四栋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8000㎡。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

7.设计工期: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设计质量标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报名程序: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验证,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 20 日至2017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3招标文件、资料由代理招标单位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发售,时间待定,购买招标文件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鹿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网址:http://zwfwzx.luzhai.gov.cn/)和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交易服务单位: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2-6818662。

 

招标人:广西鹿寨联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黎慧                         系人:黎金新

 

联系电话:0772-6807883                联系电话:0772-3738696

 

                        二〇一七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