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21市招标办-164 | ||||||||||
项目名称 | 观山福邸东苑设计 | ||||||||||
建设单位 |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6月25日 北京时间 9时30分 | ||||||||||
评标时间 | 2021年7月5日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8608900.00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6887120.00元) | 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6887120.00元) | 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6887120.00元) | |||||||||
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6887120.00元) | 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6887120.00元) | 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6887120.00元)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资质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财务要求 | 近 3 年,指2018年度、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加分业绩: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及以上(含15万平方米)的建筑设计业绩。 | 1、 柳州市江湾一品项目设计; 2、三江县浔江半岛片区项目(二期)设计 | 1、奥林匹克花园14#地块项目; 2、桂林市七星区下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穿山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D-03城中村改造用地(农民安置房)设计项目 | 无 | |||||||
信誉要求 | 无要求 | / | / | /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钱俊(证书编号:064500231) | 庞彬彬(证书编号:114500352) | 韦家俊(证书编号:074500258) | |||||||
其他要求 | /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 | /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五、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六、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