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JHG21-020 | |||||||||||
项目名称 | 凤山古镇旅游文化广场及凤鸣湖工程-绿化工程 | |||||||||||
建设单位 | 柳城祥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类别 | 招标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1年6月21日15:30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东环大道228号双福雅苑1-1108室开标区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
暂估价 | / | / | / | |||||||||
暂列金额 | 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元) | 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元) | 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元)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无 | 无 | 无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无 | 无 | 无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财务要求 | 近年(一般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7、2018、 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7、2018、 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提供2017、2018、 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加分业绩: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内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或施工范围中含有绿化工程 | 1、柳州市东外环北段绿化工程 2、柳州环江滨水大道B-1段景观绿化工程 3、桂中街心公园工程 4、柳江县体育公园项目二期工程 5、柳州市沙塘至沙埔道路改造工程(一期) (K20+770~K26 +203.666)道路绿化及配套工程 | 1、大化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项目 2、乐河路(游山湖片A-1-28地块西侧规划道路)工程 3、鹿寨县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 4、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环境整治部分)麒麟渠(大正村~来合铁路~桂海高速段) - (大正村~来合铁路段)施工总承包 | 1、南宁市东沟岭建兴路道路工程 2、天峨县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示范新城入城大道工程(K1+080-K2+850段) 3、崇左市体育中心(景观及室外工程) 4、上思县第一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5、上思县江平异地扶贫搬迁工程 | ||||||||
诚信要求 | 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姜敏(职称证号:0033133) | 陈小航(职称证号:1517408) | 吴启雁(职称证号:11712684) | ||||||||
技术负责人 | 班雪莲 | 吴柳玲 | 陈红 | |||||||||
其他要求 | 无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24日 | |||||||||
异议方式 |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3738696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对答复不满意或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招标人有关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以书面形式提出。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