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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广西)改扩建项目三期工程3标段 第1次澄清

2021-05-18 浏览次数:

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广西)改扩建项目三期工程3标段

澄清通知1

 

各投标人:

一、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新增内容附件15 技术要求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原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为“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现修改并新增内容“技术要求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四、本工程原定于2021517 9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现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525 930分。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