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汽车质量检验中心(广西)改扩建项目三期工程3标段 澄清通知1
各投标人: 一、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新增内容附件15 “技术要求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原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为“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现修改并新增内容“技术要求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调整,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四、本工程原定于2021年5月17日 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现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5月25日 9时30分。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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