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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三江侗式主题酒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05-10 浏览次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SJ2021-SG-02

项目名称

柳州市三江侗式主题酒店景观工程

建设单位

三江祥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5/8 9:30:00

开标地点

804开标室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25867704.33元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万捌仟捌佰零贰元贰角玖分元整 (¥24808802.29元)

人民币贰仟伍佰贰拾捌万伍仟伍佰玖拾伍元柒角柒分元整 (¥25285595.77元)

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捌万陆仟柒佰贰拾陆元肆角玖分元整 (¥25486726.49元)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人民币贰仟零壹拾万捌仟捌佰零贰元贰角玖分元整 (¥20108802.29元)

人民币贰仟零伍拾捌万伍仟伍佰玖拾伍元柒角柒分元整 (¥20585595.77元)

人民币贰仟零柒拾捌万陆仟柒佰贰拾陆元肆角玖分元整 (¥20786726.49元)

暂估价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000000.00元)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000000.00元)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000000.00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1700000.00元)

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1700000.00元)

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1700000.00元)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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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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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或城市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资格业绩:无要求,加分业绩: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内完成过单项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或施工范围中含有绿化工程)

1、柳州市东外环北段绿化工程;

2、桂中街心公园工程

3、柳江县体育公园二期工程

1、柳州环江滨水大道B-3段景观绿化工程;

2、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大学西路立交及东风柳汽厂区联络道路)绿化工程

1、鹿寨县新胜大道工程;2、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3、鹿寨县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姜敏(职称证号:0033133)

杨军(职称证号:1567503)

陈小航(职称证号:1517408)

技术负责人

班雪莲

李容

吴柳玲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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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

废标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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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2年5月10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年5月12日 

 

异议方式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四、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三江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2-8613628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五、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