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类别 | 招标方式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
暂估价 | 人民币零元整 (¥0.00元) |
人民币零元整 (¥0.00元) |
人民币零元整 (¥0.00元) | ||||||||||
暂列金额 | 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圆整(¥310000.00元) | 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圆整(¥310000.00元) | 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圆整(¥310000.00元)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 | / | /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 | / | /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资格业绩:无要求;加分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造价 16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 1、鹿寨县飞鹿大道延伸至教育集中区道路改造工程; 2、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 1、扶绥县空港经济园区空港大道工程4标段(K58+574~K60+374标段;)2、扶绥空港经济园区空港大道工程5标段(K60+374~K62+174) | 1、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物流区配套路网工程(第六大街) 2、郴州市同福路(南岭大道-同心路)道路建设工程 | |||||||||
诚信要求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资格 | 吴祥顺(注册编号:桂245070801342;身份证号 450205********0717) | 李迪(注册编号:桂245121227997;身份证号:450205********0710) | 韦家朋(注册编号:245121227953桂;身份证号:452225********4811) | |||||||||
专职安全员 要求 | (身份证号:450923********771X) | 骆凯妮(身份证号:450222********1647) | 钟微(身份证号:450205********0728) | ||||||||||
技术负责人 | 甘志新 | 陈莲 | 周锋 | ||||||||||
其他要求 | 无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
三、评标情况 | |||||||||||||
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2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7621075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