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类别 | 招标方式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招标控制价(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浮动幅度值/费率) 应注明招标控制价的计算公式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浮动幅度值/费率))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须具备建筑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 | 建筑程监理甲级资质 | 建筑程监理甲级资质 | 建筑程监理甲级资质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一般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7、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要求近 3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 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 1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工程竣工意见书为准,时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 1、冠亚御龙湾1#~12#楼及地下室、22#楼 2、红星天铂1#-18#楼及地下室工程 3、红星新天地1#楼及地下室工程 | 1、一品江山1#-6#、8#、公厕垃圾转运站 2、碧桂园二期32#,33#,38#,39#楼及地下室、碧桂园三期34-37#楼及地下室 | 1、柳东新区南庆安置区(二期)工程监理 2、柳州市柳东新区南寨屯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南部片区居住安置二期)工程
| |||||||
诚信要求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 ☑ 招标人拒绝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主体(依据桂建发(2018)5 号)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 ☑ 招标人拒绝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主体(依据桂建发(2018)5 号)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 ☑ 招标人拒绝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主体(依据桂建发(2018)5 号) | 企业和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 ☑ 招标人拒绝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主体(依据桂建发(2018)5 号) | |||||||
人员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陆健(注册编号:45006279;诚信卡号:450203******0337) | 蒋毅(注册编号:45004574;诚信卡号:452223******0039) | 兰光云(注册编号:45006232;诚信卡号: 452702******1175 ) | |||||||
其他要求 | /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 2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 1 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824031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