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2020北部-019 | |||||||||||
项目名称 | 石碑坪片区路网工程配套建设电力管沟工程(二期) | |||||||||||
建设单位 |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施工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808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5013218.96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人民币壹仟肆佰陆拾伍萬柒仟壹佰捌拾捌元捌角肆分元整 (¥14657188.84元) | ||||||||||||
人民币壹仟肆佰零壹萬柒仟壹佰捌拾捌元捌角肆分元整 (¥14017188.84元) | ||||||||||||
暂估价 | 人民币元整 (¥0.00元) | |||||||||||
暂列金额 | 人民币陆拾肆萬元元整 (¥640000.00元)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无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无 | |||||||||||
资质条件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财务要求 | 具备近 3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具备近 3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具备近 3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具备近 3 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资格无要求,加分项为三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 | 苍梧县新县城一期建设用地范围市政工程苍梧大道工程、柳江县兴柳路三期道路工程(K8+200~K10+763.706)、柳江县兴柳路三期道路工程(K0+000~K4+100)、阳朔新城区安置区(一标段、五标段)市政工程一标段 | 田阳县保障性住房排水管网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鹿寨县新胜大道工程、平南县迎宾大道(端雁广场至镇隆十字路口维修改造工程) | 灵川县八里街川东五路道路改造工程、毕节市学院路(K0+780~K1+340)段改造工程、灵川县八里街八里四路(Ⅰ标段)道路改造工程 | ||||||||
诚信要求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资格 | 谢芳(注册编号:桂245121227002;身份证号:450322******060540) | ||||||||||
专职安全员 要求 | 罗景燕(身份证号:450303******200025); | |||||||||||
技术负责人 | 蒋荣元 | 布冬玲 | 钟轶 | |||||||||
其他要求 | 无 | 无 | 无 | 无 | ||||||||
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05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8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999362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