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2020北部-020 |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科创园路网工程-横一路、横四路、横六路、横八路、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交通工程 | |||||||||||
建设单位 | 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施工类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13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807开标室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10094624.12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人民币玖佰柒拾萬零捌佰叁拾元玖角陆分元整 (¥9700830.96元) | ||||||||||||
人民币玖佰柒拾萬零捌佰叁拾元玖角陆分元整 (¥9700830.96元) | ||||||||||||
暂估价 | 人民币元整 (¥0.00元) | |||||||||||
暂列金额 | 人民币元整 (¥0.00元)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无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无 | |||||||||||
资质条件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财务要求 | 具备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具备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具备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具备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资格无要求,加分项为三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 柳太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 | 百色市百东新区路网一期工程经一路、经四路项目 | 桂黄路灵川段(灵勃路口至灵川与桂林交界处)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3标段 项目 | ||||||||
诚信要求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 |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资格 | 黄国明(注册编号:桂245111221956;诚信卡号:028041;身份证号:452501****0718) | ||||||||||
专职安全员 要求 | 马琴琴(诚信卡号:090620;身份证号:450324****1942); | |||||||||||
技术负责人 | 覃堃 | 黎建平 | 蒋建成 | |||||||||
其他要求 | 无 | 无 | 无 | 无 | ||||||||
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04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2999362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