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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东新区南庆安置项目(四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1次澄清

2020-04-02 浏览次数:

柳东新区南庆安置项目(四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澄清说明(一)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万零叁仟捌佰元整(¥12703800.00)。

2.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十二条:售后服务 1、设备及安装质保期:自电梯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经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之日(以监督检验报告上检验日期为准)起24个月的设备质保期。质保期内设备存在质量缺陷,设备生产厂家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相应部件,承包人应提供因安装质量导致的故障的免费保修服务,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在设备质保期内设备生产厂家将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保服务。

修改为:1、设备及安装质保期:自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24个月的设备质保期。质保期内设备存在质量缺陷,设备生产厂家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相应部件,承包人应提供因安装质量导致的故障的免费保修服务,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在设备质保期内设备生产厂家将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保服务。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