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2019-62SJ10 | ||||||||||
项目名称 | 枫林别院项目设计 | ||||||||||
建设单位 | 三江祥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2261800.00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上海同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联合体) | 广西启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设计费报价 | 人民币贰佰零叁万伍仟陆佰贰拾元整(¥2035620.00元) | 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伍仟壹佰肆拾捌元整(¥1945148.00元) | 人民币贰佰零叁万伍仟陆佰贰拾元整(¥2035620.00元) | ||||||||
设计费报价浮动系数 | -10% | -14% | -10%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财务要求 | 无要求 | / | / | /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承担过总建筑面积为1.3万平方米及以上(含1.3万平方米)的建筑设计业绩 | 资格业绩: 1、柳州柳东新区体验园北侧商业综合体项目(后期更名:园博园北部城镇化配套项目)(牵头人); 2、颐和雍华城(联合体成员)
加分业绩: 1、柳州柳东新区体验园北侧商业综合体项目(后期更名:园博园北部城镇化配套项目)(牵头人); 2、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体育园设计(牵头人) 3、颐和雍华城(联合体成员) | 资格业绩: 1、香颂诺丁山; 2、裕达·壹号城 爱丽舍(B-35地块) 加分业绩:无 | 资格业绩: 1、金科·龙里东方项目一期B.C.E组团 加分业绩:无 | |||||||
诚信要求 | / | / | / | /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夏志刚 | 陈策 | 吴旭 | |||||||
证号 | 113102189 | 024500194 | 023101096 | ||||||||
其他要求 | 无 | / | / | / | |||||||
三、评标情况 |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无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 1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1月23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四、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三江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五、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