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中标公告>正文

广西融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9-09-03 浏览次数: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融招备-2019014-03

项目名称

广西融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三次

建设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1992北京时间930

开标地点

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18127500.00元(其中施工费; 17345600.00元, 设计费;781900.00元)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捌万玖仟元整(¥17989000.00元)

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贰万贰仟柒佰元整 (¥17922700.00元)

人民币壹仟捌佰零贰万零伍佰元整 (¥18020500.00元)

工程施工报价       

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壹万贰仟元整(¥17312000.00元)

人民币壹仟柒佰贰拾陆万贰仟柒佰元整 (¥17262700.00元)

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肆万零伍佰元整 (¥17340500.00元)

让利幅度(%)

0.194

0.478

0.029

设计费报价

人民币陆拾柒万柒仟元整(¥677000.00元)

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660000.00元)

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 (¥680000.00元)

设计费打折系数(%)

13.42

15.59

13.03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近三年经(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提供近三年经(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近三年经(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的财务报表

提供近三年经(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

/

/

/


     

诚信要求

/

/

/

/

人员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

文家蓉

(证号:SZ(2014)13134)

黄伟华

(证号:121092)

廖孟钧

(证号:103339079)

项目经理

陆李华

(证号:桂245111334498)

颜雪华

(证号:桂245131330553)

缪锐

(证号:桂245171866056)

其他要求

/

/

三、评标情况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及依据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在响应性评审中,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建安费超过施工费最高限价。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详见附件

四、异议

异议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公示开始时间

2019 年 9月3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9 年9 月5日

异议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五、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2-5136110

投诉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六、招标人确认

招标人意见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