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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家园监理澄清通知2

2019-06-25 浏览次数:

五建家园监理

澄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做以下更改:

1、本工程的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1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更改为:招标人支付【备注:国有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建设项目费用组成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应选择由招标人支付】

 2、根据桂建管〔2019〕26号文要求:本项目在开标环节,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和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企业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原定诚信卡核验取消。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

     特此说明。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柳州广龙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6月25日